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58

158.当我发现我在

158.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(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)时,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,后来也被我看到。当我接近他们时,在一番交谈后,他们说,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,与他们谈论神,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。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,这使我意识到,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。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,他们说,这些灵人声称,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,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。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,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、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。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;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,第三位听从他们,并从他们那里出发。然而,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。他们怨声载道地说,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、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;而事实上,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,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。

与我同在、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,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;他显示出三位神,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。不过,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;因为它是神性。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,给人的感觉是,他在思想父,却未思想主;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。因此,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,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。要知道,在来世,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;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。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;该观念若是纯正的,就是将他与神性,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。

然后,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,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。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,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,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,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,根本就无法思想神,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。听到这里,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,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,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,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。我又告诉他们说,古人也这样思想,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、罗得、基甸、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,即: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,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,并称祂为耶和华;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。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,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。

属天的奥秘 #3614

3614.“直等你哥

3614.“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”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,或转过来了;“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”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,下一个状态,或状态的随后阶段。这从“怒火”和“怒气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怒火”和“怒气”是指彼此排斥或对抗的状态,如下文所述。当这些状态不再排斥或对抗,而是开始联结时,就说“怒火消了”、“怒气消了”。因此,“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”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,或转过来了;“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”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,下一个状态,状态的随后阶段。“怒火”意味着一回事,“怒气”意味着另一回事,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:这些话在其它方面都是一样的,否则(译注:即如果没有这种区别),说“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”,然后又说“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”,就是毫无意义的重复。它们各自的含义从总体的解释,以及怒火和怒气各自所论及的事物明显可知。“怒火”论及真理,在此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之真理;而“怒气”论及这良善本身。
圣言多次提到“怒火”(译注:Wrath,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、震怒等)和“怒气”(anger);它们在内义上不是表示怒火和怒气,而是表示排斥或对抗。原因在于,凡排斥或对抗任何情感的东西,都会产生怒火或怒气;因此,这两个词在内义上仅仅是指对抗的形式。凡排斥或对抗真理的东西都被称为“怒火”,凡排斥或对抗良善的东西都被称为“怒气”;但在反面意义上,“怒火”是指排斥或对抗虚假或对虚假的情感,也就是虚假原则或假设的东西;而“怒气”是指排斥或对抗邪恶或对邪恶的欲望,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东西。就这层反面意义而言,“怒火”是指真的怒火,“怒气”是指真的怒气;但当它们论及良善和真理时,“怒火”和“怒气”是热情的表现。这种热情从外在形式上看,就像怒火和怒气,所以在字义上也被称为怒火和怒气。
“怒火”(译注:Wrath,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、震怒等)和“怒气”(anger)在内义上只是表示对抗的形式,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,以赛亚书:
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,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。(以赛亚书34:2)
“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”表示对抗邪恶,“民族”表示邪恶(1259, 1260, 1849, 1868, 2588e节);“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”表示对抗源于这邪恶的虚假,因为在此被称为“天军”(或天象)的“众星”是指知识或认知,因而是指真理,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(参看1128, 1808, 2120, 2495, 2849节)。又:
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,将以色列交给抢夺者呢?岂不是耶和华、我们所得罪的那位吗?所以,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。(以赛亚书42:24-25)
“猛烈的怒气”表示对抗源于邪恶的虚假;“雅各”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,“以色列”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。
又:
我独自踹酒榨,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;我在怒气中践踏了他们,在怒火中毁灭了他们;我在怒气中踹下众民,在怒火中使他们沉醉。(以赛亚书63:3, 6)
这论及主和祂在试探中的胜利;“在怒气中践踏和踹下”表示战胜邪恶;“在怒火中毁灭,使他们沉醉”表示战胜虚假。在圣言中,“践踏或踹下”论及邪恶,“使人沉醉”论及虚假。耶利米书:
主耶和华如此说,看哪,我的怒气、我的烈怒必倾倒在这地方,倒在人和牲畜身上,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;它必燃烧,不会熄灭。(耶利米书7:20)
经上之所以提到“怒气”和“烈怒”,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邪恶和虚假。
在先知书,经上在提到邪恶时,也会提到虚假,正如在提到良善时,也会提到真理一样;原因就在于天上的婚姻,也就是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(参看683, 793, 801, 2173, 2516, 2712节)。这也是为何“怒气”和“烈怒或怒火”都提到了;否则,它们当中只提一个就足够了。同一先知书:
我要在怒气、烈怒和大义愤中,用伸出来的手,并强壮的膀臂,亲自与你们作战;我要击打这城的居民,连人带牲畜。(耶利米书21:5-6)
此处“怒气”同样论及邪恶的惩罚,“烈怒”论及虚假的惩罚,“义愤”论及这两者的惩罚。“怒气”和“烈怒或怒火”因表示对抗,故也表示惩罚,因为彼此对抗的事物也彼此冲突、碰撞;在这种情况下,邪恶和虚假就会受到惩罚。因为邪恶包含对良善的抗拒在里面,虚假包含对真理的抗拒在里面。既有对抗,也就有冲突或碰撞;惩罚便由此产生(参看696, 967节)。
以西结书:
这样我的怒气就得以发尽,我要使我的怒火在他们身上止息,安慰我自己;当我向他们发尽我的烈怒时,就是当我在怒气、烈怒和烈怒的责备中向你施行审判时,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。(以西结书5:13, 15)
此处“怒气”也表示邪恶的惩罚,“烈怒”表示虚假的惩罚,这是由它的对抗和随之的攻击造成的。摩西五经:
耶和华必不情愿饶恕他,因为那时耶和华的怒气和妒忌要向那人冒烟。耶和华必将他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分别出来,使他受祸。遍地是硫磺,盐卤,火迹,没有播种,没有发芽,连草都不长,好像耶和华在怒气和怒火中所倾覆的所多玛、蛾摩拉、押玛、洗扁一样。所有民族必都说,耶和华为何向此地这样行呢?这大怒气的热是什么意思呢?(申命记29:20-21, 23-24)
由于“所多玛”表示邪恶,“蛾摩拉”表示源于这邪恶的虚假(2220, 2246, 2322节),摩西在此提到的民族被比作在邪恶和虚假方面的这些民族,所以“怒气”论及邪恶,“怒火”论及虚假,“怒气的热”论及这两者。这些东西照着表象被归于耶和华或主,因为当人陷入邪恶,并且邪恶惩罚他时,主在他看来就是这样(参看245, 592, 696, 1093, 1683, 1874, 2335, 2395, 2447, 3605节)。

属天的奥秘 #5711

5711.由于此处论

5711.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,所以要知道,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。事实上,在整个自然界,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,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,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。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;它们的原因在灵界,这些原因的原因,即目的,则在内层天堂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,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;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,结果也不复存在。就其本身而言,结果无非是原因;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,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。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;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,即一个目的存在,否则,它就不是一个原因;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,而哪里没有次序,哪里就无物产生。由此明显可知,就其本身而言,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;就其本身而言,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;良善的目的在天堂,从主发出。因此,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,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,并不断在它里面;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,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,并不断在它里面;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,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,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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